本文目录导读:
- 信托目的
- 信托资金用途
- 信托参与方
- 风险揭示
- 信托期限和收益
- 信托合同和资金使用情况披露
- 受托人和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
- 投资者权益保护
- 其他事项
- 风险提示:请在投资前务必充分了解信托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,理性投资。本信托计划不保证一定实现高收益,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。
【央企信托-613/699扬州江都】信托计划说明书
信托目的
本信托计划旨在通过委托人的资金投入,为受托人募集的资金提供稳定收益,同时为扬州江都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,信托期限为三年,到期后资金将自动续约,最多不超过三年。
信托资金用途
信托资金将主要用于扬州江都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置、项目开发、工程建设、销售推广等,受托人将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合理分配。
信托参与方
1、委托人:信托计划的出资人,享有信托受益权,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享受收益。
2、受托人:央企信托公司,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,负责信托资金的募集、管理、分配等事宜。
3、担保人:扬州江都区政府,为信托计划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。
风险揭示
本信托计划存在一定投资风险,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、政策风险、项目风险、流动性风险等,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这些风险,并谨慎决策。
信托期限和收益
信托期限为三年,到期后资金将自动续约,最多不超过三年,预期年化收益率在7%-9%之间,具体收益根据信托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规模而定。
信托合同和资金使用情况披露
委托人将与受托人签订正式的信托合同,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信托计划的具体内容、资金使用情况、收益分配方式等事项,受托人将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,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。
受托人和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
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,履行受托职责,确保信托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,担保人将为受托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,确保信托计划的顺利实施。
投资者权益保护
本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,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投诉渠道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、加强信息披露等措施,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受托人和担保人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。
其他事项
本信托计划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,不涉及高风险投资,如股票、期货等,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信托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,合理配置个人资产。
本信托计划由央企信托公司负责发行和管理,公司具有丰富的信托产品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,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选择。
风险提示:请在投资前务必充分了解信托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,理性投资,本信托计划不保证一定实现高收益,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,如有疑问,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: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本信托计划的信息,请联系央企信托公司或其指定渠道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。
以上是【央企信托-613/699扬州江都】的信托计划说明书内容,仅供参考。
(附言:认购本项目享行内最高返点) 13621948357(微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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